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狄萍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2123********162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甘0921民初860号 |
案号 |
(2020)甘0921执140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金塔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 被告马金平、王锦萍于判决生效后60日内偿还原告金塔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2700000元,利息397053.44元(利息计算至2019年9月16号)合计3097053.44元二、被告王润海、狄萍、付设文、赵淑琴、杨贵有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被告马金平、王锦萍承担自2019年9月17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金塔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0-10-13 |
发布时间 |
2021-04-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