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狄萍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2123********162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甘0921民初860号
案号
(2020)甘0921执140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金塔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 被告马金平、王锦萍于判决生效后60日内偿还原告金塔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2700000元,利息397053.44元(利息计算至2019年9月16号)合计3097053.44元二、被告王润海、狄萍、付设文、赵淑琴、杨贵有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被告马金平、王锦萍承担自2019年9月17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金塔县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0-10-13
发布时间
2021-04-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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