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殷国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2123********22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甘0921民初1141号 |
案号 |
(2020)甘0921执140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金塔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 被告殷国峰、孙竹华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偿还原告金塔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60000元,利息8108.93元二、被告孙会英、殷国平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被告孙会英、殷国平在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后有权向被告王金萍追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金塔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0-10-13 |
发布时间 |
2021-04-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