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郗淑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305********372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鲁0781民初380号 |
案号 |
(2016)鲁0781执169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青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于永福、郗淑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潘兆美借款3000000元及利息796500元(自2015年12月31日之后的利息,按月利率1.5分计算于付清之日止);二、被告张仁国、青州联华化工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负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山东省青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6-07-11 |
发布时间 |
2016-07-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它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6)鲁0781执1694号 |
立案日期 |
2016-07-11 |
执行法院 |
山东省青州市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3820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