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贵州省榕江县鸿基置业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8728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黔2632民初698号
案号
(2021)黔2632执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榕江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由被告贵州省榕江县鸿基置业有限公司支付原告罗造、李国光装饰装修工程款人民币553,900元。二、由被告贵州省榕江县鸿基置业有限公司支付原告罗造、李国光违约金315,723元(暂计算至2020年7月31日,共570天,即553,900元×570(天)×3%(月))。之后的违约金继续按未付工程价款金额每月3%计算至工程款付清之日止;上述一、二项款项共计869,623元,限被告在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付清;案件受理费15,776元,减半收取7,888元,由被告贵州省榕江县鸿基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榕江县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1-01-04
发布时间
2021-04-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钟盛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26325872895358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榕江县滨江花园4栋1单元201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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