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朱卓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0525********5312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粤5203民初932号
案号
(2021)粤5203执21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朱卓强立即归还拖欠申请人借款本金11000元及该款自1997年9月1日起至还清之日止的利息(利率按合同约定计算,逾期按借款合同规定的逾期贷款利率计算)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550元,被告朱卓强承担连带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02-24
发布时间
2021-04-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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