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秦路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2827********25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1723民初5189号 |
案号 |
(2021)豫1723执32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平舆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秦路强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欠原告田春兰玉米款21321元。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67元,由被告秦路强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平舆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2-03 |
发布时间 |
2021-04-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