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夏威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2723********593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豫1723民初3528号
案号
(2021)豫1723执21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平舆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夏威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李怀宝偿还欠款本金人民币51000元。若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38元,由被告夏威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平舆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1-01-25
发布时间
2021-04-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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