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宋海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2321********00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鲁1621民初1034号 |
案号 |
(2021)鲁1621执25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惠民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李军、高超、宋海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刘杰云借款本金47000元及利息。二、驳回原告刘杰云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惠民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1-27 |
发布时间 |
2021-04-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