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黎永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0321********00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桂0321刑初21号 |
案号 |
(2021)桂0321执1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阳朔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黎远松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1月6日起至2020年8月5日止。罚金限在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缴清,逾期则强制缴纳。) 二、被告人黎永富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1月6日起至2020年8月5日止。罚金限在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缴清,逾期则强制缴纳。) 三、追缴被告人黎永富违法所得二百元,上缴国库。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阳朔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01-13 |
发布时间 |
2021-04-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