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孙祖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2930********2014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豫1381执2716号
案号
(2020)豫1381执恢51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邓州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张龙虎、史桂勤、屈应雪、史建鹏、李扶臣、孙祖伟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偿还原告夏明举借款5332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6年7月1日起,按月息2分计算,至款付清之日止;二、被告刘建国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邓州市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10-19
发布时间
2021-04-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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