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济南鑫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980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苏0282民初7998号 |
案号 |
(2018)苏0282执178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宜兴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鑫昌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支付金易公司货款141939.7元及利息(按141939.7元自2017年8月9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二、驳回金易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1824元(已减半收取),由金易公司负担255元,由鑫昌公司负担1569元,鑫昌公司应负担的款项已由金易公司垫付,鑫昌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直接支付金易公司。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代理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宜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8-03-28 |
发布时间 |
2018-05-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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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徐孟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181689809335R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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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明水赭山工业园王家寨村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