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马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181********484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01民终6057号 |
案号 |
(2021)鲁0114执66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第三人章丘市旭东石化配件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济南朔宝板材有限公司货款83 350元及利息损失(利息损失以83 350元为基数,自2019年6月1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二、驳回原告济南朔宝板材有限公司对被告郭鹏、马静的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884元,财产保全申请费920元,由第三人章丘市旭东石化配件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1-28 |
发布时间 |
2021-04-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