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方宁医药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7744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鲁0103民初4757号 |
案号 |
(2017)鲁0103执141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施文丽尚欠原告于起龙借款200万元、利息60万元(自2016年7月21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止)、案件受理费11520元、保全费5000元、律师代理费3万元,共计2646520元。被告施文丽自2017年1月至2017年6月每月月底前偿还原告于起龙本金5万元;自2017年7月至2017年12月每月月底前偿还原告于起龙本金10万元;自2018年1月至2018年5月每月月底前偿还原告于起龙本金20万元;剩余款项在2018年6月底前全部还清。二、如被告施文丽未按照上述任意一期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原告于起龙有权就全部剩余款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要求被告施文丽支付逾期利息(以全部剩余本金为基数,自违约之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年息24%计算)。三、被告陈立颖、济南华鲁饲料有限公司、山东方宁医药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二条确定的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7-07-10 |
发布时间 |
2017-11-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兆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1137774434255 |
登记机关 |
济南市长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济南市长清区平安店办事处潘村(104国道路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