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郭桂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0112********28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黔2725刑初239号 |
案号 |
(2021)黔2725执70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瓮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郭桂林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 年3 月8 日起至2020年9 月7 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逾期不缴纳或未完全缴纳的,强制缴纳。)二、被告人李志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 年3 月7 日起至2020年7 月6 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逾期不缴纳或未完全缴纳的,强制缴纳。)三、作案工具车牌号为贵a3d82v 号( 车架号lzwacagax91089533)的车辆一辆、老虎钳一把、电筒一支予以没收,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瓮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03-05 |
发布时间 |
2021-04-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