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长箭建设集团瑞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488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鲁0105民初6389号 |
案号 |
(2018)鲁0105执33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山东长箭建设集团瑞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陈松艳、孔凡慧经济补偿10万元。二、驳回原告陈松艳、孔凡慧的其他诉讼请求。三、驳回原告陈松艳、孔凡慧对被告济南泰丰置业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200元,减半收取2600元,原告陈松艳、孔凡慧负担2000元,被告山东长箭建设集团瑞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6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8-01-25 |
发布时间 |
2018-06-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树梓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113664888989H |
登记机关 |
济南市长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济南市长清区孝里新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