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陈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2621********62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甘1225民初1395号
案号
(2021)甘1225执9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西和县人民法院兴隆法庭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由被告陈兴唐、陈震在本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原告季智勇材料款224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如不按本判决所确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60元,由被告陈兴唐、陈震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西和县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1-01-19
发布时间
2021-04-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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