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2621********62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甘1225民初1395号 |
案号 |
(2021)甘1225执9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西和县人民法院兴隆法庭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陈兴唐、陈震在本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原告季智勇材料款224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如不按本判决所确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60元,由被告陈兴唐、陈震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西和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1-01-19 |
发布时间 |
2021-04-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