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笮连云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721********052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鲁0781民初883号
案号
(2020)鲁0781执304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青州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青州重力起重机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所欠原告马国庆货款42046元并支付利息(以42046元为基数,自2020年3月18日开始至付清之日,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二、实行笮连云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426元(已减半),由被告青州重力起重机有限公司、笮连云负担。)9)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青州市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10-19
发布时间
2021-04-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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