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鲁俊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1381********76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13民终2885号 |
案号 |
(2021)豫1381执15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撤销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2019)豫1381民初1229号民事判决;二、鲁俊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徐吉奎借款本金524433.94元及利息(利息以524433.94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付自2018年5月4日至实际履行之日止);三、驳回徐吉奎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邓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1-12 |
发布时间 |
2021-04-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