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杜志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422********705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0422民初326号 |
案号 |
(2021)豫0422执28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叶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杜志强支付原告杜国傲货款62150元,于2020年6月30日前履行完毕;二、原告杜国傲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163元,减半收取计1081.5元,由原告杜国傲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叶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1-29 |
发布时间 |
2021-04-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