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广西南宁市丰登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27670****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桂0123民初1028号
案号
(2019)桂0123执9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隆安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一、被告梁光炳支付原告颜广宁100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20万元;二、被告广西南宁丰登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广西南宁丰登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在履行了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梁光炳行使追偿权。上述债务,义务人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或与本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案件受理费15600元,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780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梁光炳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隆安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19-01-30
发布时间
2019-09-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桂0123执95号
立案日期
2019-01-30
执行法院
隆安县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1212800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赖利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12372767046XX
登记机关
隆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隆安县那桐镇(原隆安县氮肥厂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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