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耿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481********741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鲁0481民初3770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21)鲁0481执20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滕州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耿杰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刘家瑞货款48 000元;二、耿胜元对上列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耿杰、耿胜元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0元由耿杰、耿胜元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滕州市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01-11
发布时间
2021-04-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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