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施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2227********051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闽0922民初1694号
案号
(2021)闽0922执11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古田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施敏、陈秀玉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共同支付谢孝永、李仲华股权转让款400 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利息按照月利率1%计,自2019年12月30日起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二、施敏、陈秀玉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共同支付谢孝永、李仲华违约金40 0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古田县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1-01-08
发布时间
2021-04-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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