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沈洁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2623********124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甘1202民初2381号 |
案号 |
(2021)甘1202执6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武都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沈洁向原告张明珍偿还借款本金140000元。即于2020年12月30日之前偿还10000元;于2021年6月30日之前偿还20000元;于2021年12月30日之前偿还20000元;于2022年6月30日之前偿还20000元;于2022年12月30日之前偿还30000元;于2023年6月30日之前偿还40000元。二、由被告赵海才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若二被告未按上述期限旅履行还款义务,则二被告以未付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2%承担自2018年3月25日至本息还清为止的利息。四、若二被告未按上述期限履行还款义务,则原告张明珍可向法院申请一次性执行全部款项。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1-01-07 |
发布时间 |
2021-04-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