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沈洁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2623********124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甘1202民初2381号
案号
(2021)甘1202执6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武都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由被告沈洁向原告张明珍偿还借款本金140000元。即于2020年12月30日之前偿还10000元;于2021年6月30日之前偿还20000元;于2021年12月30日之前偿还20000元;于2022年6月30日之前偿还20000元;于2022年12月30日之前偿还30000元;于2023年6月30日之前偿还40000元。二、由被告赵海才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若二被告未按上述期限旅履行还款义务,则二被告以未付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2%承担自2018年3月25日至本息还清为止的利息。四、若二被告未按上述期限履行还款义务,则原告张明珍可向法院申请一次性执行全部款项。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1-01-07
发布时间
2021-04-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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