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云兵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0619********043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鄂1303执784号
案号
(2021)鄂1303执恢33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经原、被告双方结算借款本息确定为23万元,被告李李云兵于2019年12月31日前向原告偿还10万元,于2010年6月30日前向原告偿还13万元,若逾期支付,则按年利率24%支付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25元,诉讼保全费2000元,合计4525元,由被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21-04-16
发布时间
2021-04-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限制高消费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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