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云兵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0619********04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鄂1303执784号 |
案号 |
(2021)鄂1303执恢33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经原、被告双方结算借款本息确定为23万元,被告李李云兵于2019年12月31日前向原告偿还10万元,于2010年6月30日前向原告偿还13万元,若逾期支付,则按年利率24%支付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25元,诉讼保全费2000元,合计4525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1-04-16 |
发布时间 |
2021-04-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限制高消费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