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向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0722********765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黔0525民初440号
案号
(2021)黔0525执80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纳雍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向敏向原告王胜偿还借款本金196000元及利息44000元,共计24万元,分别于2020年5月25日前偿还6万元,2020年12月30日前偿还14万元,2021年6月30日前偿还4万元;二、被告向敏若未按上述第一条约定时限履行款项的给付义务,原告王胜可就剩余未偿还全部款项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已偿还6万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纳雍县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1-03-22
发布时间
2021-04-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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