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成都金妆化工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896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川0681民初1958号 |
案号 |
(2021)川0681执16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成都金妆化工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向原告支付定作物价款195954.8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195954.80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标准自2020年7月30日起至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广汉市金属包装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收取案件受理费2148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成都金妆化工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本院交清。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1-01-18 |
发布时间 |
2021-04-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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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石洪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18355896196XA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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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成都市邛崃市羊安工业园区羊横五线六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