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苗玉民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2926********8139
执行依据文号
(2016)鲁1724民初4741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21)鲁1724执56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巨野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由被执行人履行巨野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鲁1724民初4741号民事判决书确认义务,即由被执行人苗位东偿还申请人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被执行人苗玉民、苗玉杰对上述债务负连带偿还责任;案件受理费1150元由被执行人苗位东负担,被执行人苗玉民、苗玉杰负连带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巨野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04-16
发布时间
2021-04-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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