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梅夏青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329********114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浙0304民初2821号 |
案号 |
(2021)浙0304执133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梅夏青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借款本金48369.96元、期内利息5746.91元、复利859.12元、罚息3879.46元及逾期利息(以借款本金48369.96元为基数,从2020年6月5日起按月利率1.53%计算至债务履行完毕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3-11 |
发布时间 |
2021-04-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