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河南新达轴承制造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488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豫0702民初3564号 |
案号 |
(2018)豫0702执37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河南新达轴承制造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新乡日升数控轴承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15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利息计算以2150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从2014年9月5日起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给付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525元,由河南新达轴承制造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8-01-31 |
发布时间 |
2018-05-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8)豫0702执375号 |
立案日期 |
2018-01-31 |
执行法院 |
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219525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葛新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博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博爱县高政路1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