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范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0881********441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甘0271民初3024号
案号
(2021)甘0271执20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范勇偿还王延领借款本金18375元及承担利息(自2019年9月1日计算至借款清偿完毕之日,按年利率18%计算),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完毕。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25元,减半收取162.5元,由范勇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1-01-12
发布时间
2021-04-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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