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顾振方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0202********022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甘0271民初2287号 |
案号 |
(2021)甘0271执346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顾振方返还吴旭瑞、景玉平款项37857元及利息(自2021年4月27日起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履行完毕;二、驳回吴旭瑞、景玉平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1-11-18 |
发布时间 |
2022-03-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