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路明增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521********50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豫0581刑初806号 |
案号 |
(2021)豫0581执158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林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路明增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8月4日起至2019年5月3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责令被告人路明增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赔被害人胡朝书八十米三厢电缆铜线、一个红色登山包和一条玉溪烟、被害人徐秋海五盒玉溪烟和二瓶十年汾酒(鉴定价值人民币二百元)、被害人白改江四十米四厢电缆铜线和被害人路美娟人民币二十元三角。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林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3-12 |
发布时间 |
2021-04-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