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汪洋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0103********2414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粤0104民初20803号
案号
(2020)粤0104执233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执行人广州盈科瑞松实业有限公司向申请执行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偿还融资款本金10000000元及利息、罚息及复利(计至2019年12月10日的利息52266.67元、罚息3267266.67元、复利17100.94元,从2019年12月11日起至款项还清之日止的利息、罚息、复利按《国内保理业务合同》(编号:五羊支行2014年贸融字第29号)约定标准计算)。二、申请执行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有权从拍卖或者变卖广州市海珠区朗睛路二街2号1507房的房产所得价款,在2243165元的限额内优先受偿。三、被执行人汪洋对被执行人广州盈科瑞松实业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在最高额145000000元的限额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被执行人东莞市哗联递路改性沥青有限公司在14299061.76元的限额内,对被执行人广州盈科瑞松实业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五、各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0-01-15
发布时间
2021-04-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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