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宁夏天煜供热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422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宁0104民初1179号 |
案号 |
(2020)宁0104执794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李荣、陈海斌与被告宁夏天煜供热有限公司、尚晓波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有效;二、原告李荣、陈海斌系被告宁夏林盛供热有限公司的股东,分别持有宁夏林盛供热有限公司30%、70%的股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00元,由被告宁夏天煜供热有限公司、尚晓波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宁夏 |
立案日期 |
2020-11-12 |
发布时间 |
2021-04-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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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尚晓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40100684220126X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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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银川市兴庆区丽景南街7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