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从亮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1329********21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临沂兰山证执字第1448号 |
案号 |
(2021)鲁1329执86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公证处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申请执行人为王从亮、临沂市凯恒汽贸有限公司。二、执行标的为:(一)截止到2020年11月24日,被执行人王从亮仍拖欠申请执行人应偿还本金人民币47666.70元。(二)自贷款宣布到期日起违约金计算方法为: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5%。三、被申请执行人王从亮不履行上述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行使抵押权,对被执行人王从亮名下的本田牌汽车(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lvhre4891a501441j,机动车登记编号:鲁q5e23u)进行拍卖,变卖后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上述债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临沭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3-01 |
发布时间 |
2021-04-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