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辽宁联立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33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大东民三初字第01142号 |
案号 |
(2015)大东执字第0333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被告沈阳联立铜业有限公司、被告辽宁联立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0日内偿还原告付桂荣借款70万元。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800元,诉讼保全费4020元,由被告沈阳联立铜业有限公司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7日内未缴纳上诉案件受理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15-11-26 |
发布时间 |
2018-05-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5)大东执字第03336号 |
立案日期 |
2015-11-26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714800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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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李连利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1816833128976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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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新民市东城街工业园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