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福建省亿隆家庭装饰品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43838****
执行依据文号
(2016)闽0802民初1847号
案号
(2016)闽0802执0377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福建省亿炜贸易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本金2552367.76美元、利息55104.53美元、罚息76927.39美元、复利225.41美元,并支付以2552367.76美元为本金,自2016年3月11日起至本判决指定的还款期间届满之日止按年利率7.202%计算的利息。 二、被告福建省亿隆家庭装饰品有限公司、福建省派森家装饰品有限公司、陈惠玲对被告福建省亿炜贸易有限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福建省亿隆家庭装饰品有限公司、福建省派森家装饰品有限公司、陈惠玲在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后,有权向被告福建省亿炜贸易有限公司追偿。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新罗区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16-07-26
发布时间
2016-08-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陈惠玲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8007438383144
登记机关
福建省龙岩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注册地址
福建省龙岩市龙岩经济开发区黄邦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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