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关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331********00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桂0331民初1548号 |
案号 |
(2020)桂0331执恢3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荔浦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陈关生偿还借款本金16万元给原告粟建明,本案受理费3500元,减半收取1750元,财产保全费1320元,合计3070元,由被告陈关生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荔浦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7-21 |
发布时间 |
2021-04-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