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覃昌宁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425********003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桂0423民初740号
案号
(2020)桂0423执53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蒙山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覃昌宁、朱小夏尚欠原告孔良光借款本金55961元及利息1014元,合计56975元,被告覃昌宁、朱小夏自愿于2020年1月15日前一次性付清给原告孔良光;二、被告覃昌宁、朱小夏不能按期履行的,以实际欠款为基数,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从2020年1月16日起至被告覃昌宁、朱小夏还清借款之日止计付利息给原告孔良光; 三、案件受理费1980元,被告覃昌宁、朱小夏自愿负担,该款在2020年1月15日前付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蒙山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0-11-26
发布时间
2021-04-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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