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明月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122********10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桂0127民初4073号 |
案号 |
(2020)桂0127执224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横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李明月应偿还原告韦万松合伙财产分割补偿款49500元;二、被告李明月应支付原告韦万松逾期利息(利息以人民币5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从2017年2月19日起计至2018年2月14日止;利息以人民币495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从2018年2月15日起计至本案生效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止);三、驳回原告韦万松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横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12-09 |
发布时间 |
2021-04-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