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郭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2621********005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甘1202民初1094号
案号
(2020)甘1202执274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武都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王小娟、郭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刘飞虎借款本金20万元,利息以2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付自2018年7月10日起至借款本金实际清偿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4300元,减半收取2150元,由被告王小娟、郭伟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0-08-25
发布时间
2021-04-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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