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聂龙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1327********223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鲁1327民初2899号
案号
(2020)鲁1327执199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莒南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聂龙强、林美静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给原告公言强借款本金40000元及逾期利息(以40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7月1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莒南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09-15
发布时间
2020-12-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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