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董路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725********00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0725刑初560号 |
案号 |
(2021)豫0725执73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原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人董路军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2000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共折抵3日,即从2020年11月7日起至2020年2月3日止。折抵后罚金人民币20000元自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原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3-11 |
发布时间 |
2021-04-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