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孙国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721********277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鲁0781民初5626号
案号
(2020)鲁0781执330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青州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孙志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杲日军借款2300000元并支付利息1380000元;二、被告赵爱婷,金阳包装制品(潍坊)有限公司,李建伟,韩桂敏,孙国强,孙永强,山东贝特起重机有限公司,山东远大重工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青州市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11-04
发布时间
2021-04-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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