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祁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10181********43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辽0123刑初46号 |
案号 |
(2021)辽0123执20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康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祁麟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2017年8月14日到2017年8月16日,其被羁押于沈阳铁路公安局沈阳公安处看守所,折抵刑期3日,刑期自2017年8月16日起至2021年2月12日止)二、责令被告人祁麟退赔被害人的财产。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次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康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1-02-02 |
发布时间 |
2021-04-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