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董胜利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2826********46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1727民初2619号 |
案号 |
(2020)豫1727执202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汝南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董殿友、董胜利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原告董新战借款人民币41.62万元及利息(自2020年7月13日起至借款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息)。 当事人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计3772元,由被告董殿友、董胜利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汝南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11-10 |
发布时间 |
2021-04-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