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郯城县浩宇农产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673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郯民初字第4563号 |
案号 |
(2016)鲁1322执100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郯城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郯城浩宇置业有限公司同意偿还原告郯城奥德小贷公司借款1,500万元及利息(从2014年10月6日起按照月利率18.6‰计算)。定于2016年1月20前偿还借款170万元,自2016年2份起每月20日前偿还190万元直至付清之日止(均利随本清)。逾期不给付的原告可一次性申请执行要求被告偿还借款1,500万元及利息。二、被告郯城县海洋海鲜超市有限公司、郯城县浩宇农产品有限公司、葛兴坤、徐祗梅、葛悦、葛宇对以上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5,90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60,900元;由被告郯城浩宇置业有限公司、郯城县海洋海鲜超市有限公司、郯城县浩宇农产品有限公司、葛兴坤、徐祗梅、葛悦、葛宇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郯城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6-05-13 |
发布时间 |
2016-05-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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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吴瑞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322566732913U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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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郯城县城区郯东路北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