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郯城县浩宇农产品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66732****
执行依据文号
(2015)郯民初字第4563号
案号
(2016)鲁1322执100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郯城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郯城浩宇置业有限公司同意偿还原告郯城奥德小贷公司借款1,500万元及利息(从2014年10月6日起按照月利率18.6‰计算)。定于2016年1月20前偿还借款170万元,自2016年2份起每月20日前偿还190万元直至付清之日止(均利随本清)。逾期不给付的原告可一次性申请执行要求被告偿还借款1,500万元及利息。二、被告郯城县海洋海鲜超市有限公司、郯城县浩宇农产品有限公司、葛兴坤、徐祗梅、葛悦、葛宇对以上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5,90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60,900元;由被告郯城浩宇置业有限公司、郯城县海洋海鲜超市有限公司、郯城县浩宇农产品有限公司、葛兴坤、徐祗梅、葛悦、葛宇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郯城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16-05-13
发布时间
2016-05-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吴瑞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322566732913U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郯城县城区郯东路北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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