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莆田市涵江区丰裕贸易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178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闽03民初547号、(2020)闽03执476号、(2019)闽民终1702号 |
案号 |
(2021)闽0303执53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樱花(福建)包装文具有限公司、莆田市涵江区丰裕贸易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福建联宇科技有限公司借款本金 1500 万元及该款自 2016 年 3 月16 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如超过年利率6%按年利率 6%计息)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止的利息;二、驳回福建联宇科技有限公司对陈峰的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6 -本案案件受理费 6180 元,公告费 600 元,由樱花(福建)包装文具有限公司、莆田市涵江区丰裕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1-01-19 |
发布时间 |
2021-04-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伍发荣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3037917859900 |
登记机关 |
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莆田市涵江区白塘镇南埕村2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