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平原县富康农资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6777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1426民初821号 |
案号 |
(2021)鲁1426执恢4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平原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赵宗义于2020年9月30日前给付原告马明来欠款67200元及利息(自2019年6月26日按照月息5厘计算至本息偿清之日止);被告赵宗义于2020年12月30日前给付原告马明来欠款190000元及利息(自2019年3月23日按照月息1分计算至本息偿清之日止);直接过付至原告家属岳秀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平原支行账户6217994681035303980.二、被告马卫春、平原县富康农资有限公司对上述欠款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三、其它双方无争议。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平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2-01 |
发布时间 |
2021-04-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赵宗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4261677774013 |
登记机关 |
平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龙门街道办事处康庄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