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方婷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2123********036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甘0921民初328号
案号
(2020)甘0921执164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金塔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李雪琴、朱德明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偿还原告金塔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480000元及止2020年2月18日利息93899.07元;二、被告李雪琴、朱德明继续承担自2020年2月19日至借款还清之日依合同约定的利息;三、被告雷国军、方婷、张生年、王玉玲、朱淑琴、肖军对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金塔县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0-11-05
发布时间
2021-04-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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